索 引 号:SM06100-0200-2020-00041
发布机构:宁化县人民政府
文 号:宁政文〔2020〕95号
发文日期:2020-12-14
淮土镇、湖村镇、泉上镇、城南镇、安乐镇、曹坊镇、石壁镇、中沙乡、安远镇人民政府:
你们报送的关于请求批准吴陂村、凤山村、龙头村、谢新村、上坪村、谢坊村、下曹村、陈塘村、半溪村、岩前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已收悉。根据村庄规划审批程序,该规划经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、村民会议审议和公示无异议,并经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审查,上述村庄规划成果符合《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》要求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1.原则同意吴陂村、凤山村、龙头村、谢新村、上坪村、谢坊村、下曹村、陈塘村、半溪村、岩前村村庄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、规模和村庄定位及目标。
2.村庄规划成果要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衔接,确保规划上下一致。
3.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,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建设的详细规划,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、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、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,有关乡镇要根据批复后的村庄规划成果,加强规划管理,认真组织实施,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。
宁化县人民政府
2020年12月14日
(此件主动公开)